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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县烟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县烟草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1-24 08:41:58 点击:

2016年度,我单位积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积极配合金秀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很好的体现了“一服务,两公开”现将2016年度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报告形式作如下总结。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金秀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金秀县烟草专卖局政府信息办公室联系(地址:金秀县桐木镇桐惠路111号,邮编:545708,电话:0772-6351943,电子邮箱:jx_yc2010@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度,我局坚持以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宗旨,在金秀县政府政务中心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切实开展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充实公开内容。顺利完成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规定对有关信息予以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0条。主要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其中政府网站工作动态公开24条,占全年总公开信息34.2%,公示栏公开46条,占全年总公开信息65.7%。公开内容以工作动态、计划总结、业务信息为主。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设置了电话、信件、电邮等多种方式依申请公开渠道,免费受理群众申请。201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

四、收费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取关于政务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我单位对办事群众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一律实行免费,从申请表等材料费到准予决定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工本费、手续费一律免收。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无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申诉情况。我单位本年度严格执行金秀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及单位各项制度,在涉及申请事项上及时公开,对办事群众的疑问在第一时间做出解答,取得了良好效果;因此,本年度,我单位无任何行政诉讼事件发生,行政复议的数量也为零。

六、主要做法

  2016年我局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配备了1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金秀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信息统计要求等各项工作制度。梳理、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深度不够,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等

因此,下一阶段,我单位将加强与政务中心配合、学习,并对各项制度的完善,让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一是加强宣传和培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积极参加业务操作人员培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操作水平。

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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